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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享受人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6-04
市直各单位,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集聚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丽委办发〔2019〕54号)、《中共丽水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委人〔2022〕2号)及我市人才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每人每年标准为:A类12万元、B类6万元、C类3.6万元、D类2.4万元(“绿谷精英550引才计划”人才除外)、E类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1.2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0.6万元(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由所在单位自行研究发放),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纪要(〔2018〕1号)规定:聘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按C类人才津贴标准享受,任期内的丽水市级名师、“绿谷名医”按E类人才津贴标准享受,每人每年享受人才津贴0.6万元,在市本级、丽水开发区、莲都区属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在职在聘,2022年4月26日后享受人才津贴对象按《中共丽水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委人〔2022〕2号)文件中规定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标准执行,(四)符合由用人单位承担人才津贴的对象,(二)材料清单1.《2023年度丽水市享受人才津贴对象汇总表》(第一、二、三类人才津贴享受对象填报)或《2023年度丽水市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对象汇总表》(第四类才津贴享受对象填报)2.人才津贴享受类别对应证书或文件(此项仅人才津贴类别发生变化人员或申报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人员提交),3.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需上传聘任文件或聘书(此项仅人才津贴类别发生变化人员或申报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人员提交),由财政承担人才津贴的,各用人单位提交材料前请认真核实每位人才累计已发放或享受月数,由用人单位承担人才津贴的对象也按此文件要求计算累计已发放或享受月数,累计已发放或享受月数从2016年起计(申报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人员除外),附件:1.2023年度丽水市享受人才津贴对象汇总表2.2023年度丽水市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对象汇总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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