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2024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工厂限从前三批省级绿色工厂中推荐,2024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原则上从前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推荐,推荐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二、推荐程序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审核评价报告并出具推荐意见,三、材料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更新绿色工厂行业标准清单、绿色供应链行业指标体系(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绿色工业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务必注明园区内或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四、第三方评价要求第三方评价机构须符合《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所列的“5项基本条件”,参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所附模板编制评价报告,参与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第三方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核验第三方报告所附评价机构资质是否满足“5项基本条件”,《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内含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报告模板)《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可在我厅网站下载,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文本需申报单位、第三方机构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