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25号)和《关于印发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盐商务〔2024〕18号)等文件规定,拟对2023年新创/复评的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进行一次性奖励,经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审议同意,需兑现2024年海盐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75万元(详见附件),现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三天(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6日),公示期对奖励的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在工作日内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需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县市场监管局邮编314300受理电话:0573-86126181联系人:张六峰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4日附件: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名单序号市场名称企业名称拟补金额(单位:万元)备注1海盐县易购农贸市场(复评)海盐县宜购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152海盐元通农贸市场(复评)海盐宏奇置业有限公司153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北岸农贸市场(复评)嘉兴辰安置业有限公司154海盐县沈荡中心农贸市场(新创)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305合计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