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的公告》的要求,扬州市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经公开征集、内部评审,报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区长办公会审定,拟确定:1、宁波悦达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A管理人,主要投资于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电子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2、中信新未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B管理人,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航空航天、先进制造、现代科技康养等新兴产业集群,特此公示,本结果公示期5天(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6月8日),如对以上评选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朱茜联系方式:0514-87862210邗江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