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是促进制造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根据省工信厅的最新工作部署,为落实和做好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作为工业质量提升的重要工作,下来省工信厅将质量管理能力评价较高等级企业纳入质量培训案例,谋划将参加评价复核结果纳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指标体系等结果应用,我局拟将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结果纳入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项目入库竞争性评价指标体系考核,三、请各园区、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特别是计划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申请产业创新能力项目入库的企业,企业登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自评估系统(https://www.miitqb.cn/portal/index.jsp)开展自我评价,(二)第三方机构复核,第三方机构将会安排相关专家到企业现场复核,复核要求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现场复核有关费用由第三方机构负责,附件: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自评估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附件:制造业质量管理能力自评估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V3.pdf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