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申请奖补资金奖励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设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五)充电基础设施应在2023—2024年建成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六)2023年以来在石棉县辖区内建设运营且原未享受过中央、省级充电基础设施补助的充电基础设施,申报要求:“智慧小区”充电功率不小于7千瓦/桩,“共享型”换电站能够服务3个及以上品牌电动汽车,二、奖励标准充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功率×平均建设成本×雅安地区补贴系数(≤0.4),平均建设成本充电桩按照600元/千瓦、换电站900元/千瓦计算,标准功率核定:充电桩单桩额定功率低于7千瓦不予申报,“共享型”换电站能够服务3个及以上品牌电动汽车,我县可优先纳入2024年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或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范围,四、申报主体以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六、申报材料1.石棉县充电基础设施公示表(参考),2.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确认表,九、附则本申报指南由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