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支持和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古府办〔2022〕3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行业主体自主申报,所属乡镇(街道)初审,县政府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县政府审定,确定拟奖补名单,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6日,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古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大道153号宣传文化中心10楼邮编:646500联系电话:0830-72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