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3〕2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3〕31号)要求,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抓好未耕种的耕地现状调查和复垦复耕工作的通知》(明农〔2023〕28号),并形成我市的撂荒耕地摸底情况报告,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资金1040万元,对抛荒耕地复垦种植水稻、玉米(复垦后种植前3年)的政策保险额度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十分重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撂荒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如永安市槐南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100亩撂荒耕地纳入整治范围,加大对土地流转业主的扶持力度,从投入政策、补贴政策等方面加大对参与土地流转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一定规模流转土地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一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我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我市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监督考核,我市将健全耕地保护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