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2024年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计划分为“揭榜挂帅”专项和自主申报专项两类,(一)“揭榜挂帅”专项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5%(自筹经费可包括申报当年起的前期研发投入),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50%,(二)自主申报专项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财政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一)申报条件1.揭榜挂帅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其中“科技副总”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报企业科技副总,或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和重点企业研究院依托单位可承担不超过2项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下午17:00,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