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法治观念和依法参保意识,我局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市、县联合开展养老保险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宣传活动,通过扩大相关政策宣传覆盖面,有效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方式宣传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在乡(镇)、村委会张贴宣传标语,利用乡镇“圩日”、招聘会等发放宣传单、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充分利用征地资金分配工作,入镇、入村与干部、村民宣讲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目的、意义,重点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计提标准、分配原则、待遇发放等相关政策,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保政策真正深入人心,广宁县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活动市人社局联合高新区劳动局在肇庆高新区进行社保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利用征地资金分配工作,向涉及被征地镇、村进行被征地社保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