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 2024-05-30
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自贸片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奖励资金发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自贸人组办发﹝2022﹞2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申报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奖励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等人才平台载体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1.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指设立在青岛自贸片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2.专家工作站是指设立单位在申报年度提出设站申请,3.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设立的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新设基地单位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设立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青岛自贸片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2.《青岛自贸片区人社系统人才平台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3.新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4.市级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应提供《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考核表》,5.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需同时提报博士后进站介绍信的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博士后入站的材料,青岛自贸片区人才交流中心2024年5月30日附件1:青岛自贸片区人社系统人才平台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青岛市专家工作站资金补助申请表.doc附件3:企业申报承诺书.doc。

更多精选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2024-05-30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