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二、组织方式1.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5.除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单位(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外,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6.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材料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85485966泰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联系人:高新技术处王维洁联系电话:0523-86399023附件:《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