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笨鸡蛋”拥有国家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品牌声誉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根据《榆社县“榆社笨鸡蛋”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榆社笨鸡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细则》规定,将“榆社笨鸡蛋”地标品牌使用权委托于社会公益组织,具体事项如下:一、受托单位必须是具备行业性质的社会公益组织,其组织能力强、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诚信度高、具有一定资历者优先,二、社会公益组织受托后,必须组织业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熟悉掌握“榆社笨鸡蛋”地标品牌的生产流程和质量加工流程,三、委托授权只择优选用一家社会公益组织机构,四、委托期限:三年为一个期限,期限起之于正式委托签约日,同时应呈交该社会公益组织相关证明证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报名地点: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312办公室,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