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局: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四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5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沙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溯源补测及非开挖修复项目,款列“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标来源市财政局,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优先安排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做好绩效有关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