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房山区建筑业企业持续满足相应资质核查标准,现决定对注册在房山区的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房山区行政区域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详见附件1)二、核查时间及地点核查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核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房山区良乡政通路7号)三、核查内容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2.企业注册建造师、工程师职称、技术工人、厂房设备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到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接受核查,核查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见附件5),6.《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见附件6),7.《企业技术工人人员名单》(见附件7),五、处理方式1.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经核查符合相应资质标准后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核查小组通过调取相关资料确认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