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平遥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就业见习单位条件:1.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2.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用人单位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http://www.sxzwfw.gov.cn/v5/auth/#/login),点击“法人登录”进入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用人单位网上申请的同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样表见附件)1.单位简介,2.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3.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见习单位承诺书,7.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上年度未参加见习单位不填),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上旬向人社局申请上一季度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对用人单位支付的保费,联系地址: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521室联系电话:0354-5868668附件: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材料.xls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