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政办: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4〕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旱稻种植规模,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现将《南安市旱稻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党政办: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4〕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旱稻种植规模,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现将《南安市旱稻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