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贡府办发〔2023〕1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奖励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符合《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奖励条件的相关企业,二、申报时间即日起,三、申报材料(一)涉及的所有企业均需提供奖励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二)经办人均需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的经办人证明材料,(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四)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四、申报方式及审核程序(一)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拟申报奖励项目所需资料报送至区住建局建管办,(二)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三)区住建局上报区政府审批,联系电话:贡井区住建局建管办,0813-3301566附件:1.贡井区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报表2.申报材料要求自贡市贡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