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辖区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养殖户: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4〕25)号文件精神,经景洪市农业农村局讨论研究决定,将项目申报公示如下:一、申报对象:景洪市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养殖户,二、申报条件:1、在2024年新建畜禽圈舍1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企业(场)、养殖户,2、在2024年新建或改扩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堆粪棚10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企业(场)、养殖户,3、在2024年良种母猪引种2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场)、养殖户,最终各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场)、养殖户给予支持,3家共17.4万元,其中:支持畜禽圈舍建设5万元、支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堆粪棚建设5.4万元、支持良种母猪引种补助7万元,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日,截止6月10日前,由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养殖户自主提出申请,再经景洪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逾期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景洪市畜牧服务中心(203办公室)景洪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