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新科规〔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根据重点实验室优化布局相关要求,本年度主要支持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相关技术领域申报重点实验室,二、申报要求1.申报实验室一般应同时符合申报范围和《办法》(附件1)中要求的9个基本条件,2.鼓励自贸区和南疆地区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3.以联合组建形式申报的,共建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4.不受理与科技厅已认定的主要创新平台(附件2)方向重复或类似的申报,5.《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3)附佐证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7份报送至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121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6月28日,材料集中报送时间6月24日~28日,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田竞、张启疆咨询电话:0991-38376813631928邮箱:2979423809@qq.com附件:1.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科技厅认定的主要创新平台清单3.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自治区科技厅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