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细则》(善科〔2019〕23号)、《嘉善县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实施细则(试行)》(善科〔2021〕8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第三批共有20家创新券应用服务单位为我县企业提供了38家次服务(以提交兑换材料为准),现将审核确认的2023年度第三批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921605元给予拨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共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须署名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2023年度第三批嘉善县科技创新券兑现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