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1),(二)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二)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将推荐机构的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含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扫描件)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哈尔滨代办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均不予受理,我局不接受申报机构单独报送材料,其中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直接纳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