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联合省审计厅出台《“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下称《办法》),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进行全面规范,设立“百千万工程”资金监管专户,实施专户管理、专户调拨、专户清算的“三专”管理模式,“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省级安排到市县且没有明确到具体项目的“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办法》鼓励各地研究创新“百千万工程”资金使用方式,更好保障“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实施,《办法》明确了“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负面清单,加力保障“百千万工程”重点支出,严格“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等八大类与“百千万工程”无关的支出,依托“数字财政”“‘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及时公开“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