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爱肤日”来临之际,监管现场对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导,讲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及安全用妆注意事项等,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责、明责、担责,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跟进,切实把经营者主体责任担起来,明确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应当履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义务,组织全县化妆品经营者及其他行业的经营者通过微信或抖音等方式转发电子版化妆品宣传海报和视频,宣贯化妆品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认识,下一步,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