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底前各乡镇结合《闽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和村庄建设实际,审定通过后由县治污办统一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全县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三、组织实施(一)实施精准治理,指导单位:县住建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四、组织保障(一)建立工作专班机制,县住建局负责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单位:县住建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于每年10月底前由县治污办统一上报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指导7.实施存量提升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19.实行以效付费,各乡镇人民政府、闽侯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配合附件7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措施清单(农村)序号类别政策及改革措施内容责任单位时限要求1建设运维配合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指引,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将城乡供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整体打包依法委托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配合2023年8资金保障政策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各县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县住建局、闽侯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2021年附件8闽侯县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闽侯县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