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一、政策依据喀地财农〔2023〕24号,二、补助对象在岗村级防疫员,三、补助标准国家标准:375元/月、省级标准416.7元/月、县级标准1008.3元/月,四、发放方式银行卡发放,五、发放时限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群众如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1.喀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潘丽梅联系电话:0998-2823539经办人:古丽博斯坦·艾尼联系电话:0998-28398092.喀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李小兵联系电话:0998-2897119经办人:沙代提姑丽·买买提联系电话:0998-2897119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主要负责人:马晓莉联系电话:0998-5655099经办人:阿曼姑丽·麦麦提联系电话:0998-5655098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