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从事并申报灵活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失业人员,三、补助标准(一)各类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二)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三)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四)南疆四地州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五)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八)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