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全区旅游休闲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引进工作,(二)负责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三)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的发展,协调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四)牵头负责“东方品质体验区、幸福和谐示范区”等城区品牌的深入研究、统筹策划、组织推进、整体营销、协调督查,(五)负责全区旅游管理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参与协调全区旅游节庆和重大会展工作;引导和推动会议与奖励旅游发展,参与组织、协调外来大型旅游促销及展览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七)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管理,实施行业管理规范,(九)负责与南宋皇城大遗址公园相关工作的协调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