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60号)精神,我局印发《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3〕98号)、《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3〕207号),组织各县(市、区)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扶持资金,现将广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5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广东省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汇总表揭阳市商务局2024年5月24日(市商务局外贸科:联系电话:876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