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韶关市获得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附件:韶关市获得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韶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2024年5月10日附件韶关市获得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4家)获得2023-2027年度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韶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2.韶关市社会工作协会3.韶关市莞韶产业共建企业联合会4.韶关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