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优化我区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打造业态丰富、人才集聚、创新驱动的纺织+电商直播产业生态,实现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我局于2023年4月17日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扶持电商建设发展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城区工信〔2023〕3号),经自查,《清远市清城区扶持电商建设发展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涉及电商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进行奖励,存在以扶持资金等名义违规引税返税等风险,我局尚未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亦未组织企业实施申报,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局拟废止《清远市清城区扶持电商建设发展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地址:清城区东城街道澜水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4层,附件:1.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扶持电商建设发展培育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城区工信〔2023〕3号).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