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4年中稻—再生稻示范片建设业主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精神,长汀县列入省中稻—再生稻示范县,中稻—再生稻具有种植一季收获两季,省工节本增产增收的特点,是充分利用土地、温光资源将单季稻发展为再生稻,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有效措施,为切实完成2024年粮播面积及产量,2024年开展中稻—再生稻示范,通过示范性建设,带动全县中稻—再生稻的推广应用,通过业主申报情况、乡镇推荐、现场察看、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现对申报业主:长汀县年旺农机专业合作社、长汀县合胜农机专业合作社、长汀县馆前镇李秋香家庭农场、长汀县天宏农机专业合作社、长汀县作田人家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5个建设业主进行公示,请在7日之内(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长汀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