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人事司《关于实施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4〕13号)要求,面向全国公开遴选3所具备从事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高校承担培育任务,三、培育任务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三、申报条件承担培育任务的高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要遵守《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管理办法》,(四)具有较强的培训管理能力,能够全面落实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要求,对带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四、申报材料凡符合条件且有培育意愿的高校均可申报,申报单位编制详细的2024年“头雁”项目工作方案,制定符合江西农业产业特色和人才发展需求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含各培育环节的安排)、培训管理、课程设置(含分班班次、类别)、师资队伍(含导师帮扶指导师资配备、涉农专业)、培训经费(测算人均经费标准、如明确是否包含学员往返的交通费用,能够体现本培育机构培训特色的相关材料可一并提供,将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线上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为2024年江西省“头雁”项目培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