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4〕84号),现就做好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第17批)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认定工作(一)重点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和生物医药等六大支柱产业,(二)申报条件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并按照附件1-1编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二、2024年评价工作(一)评价范围2022年评价通过及第16批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二)评价材料参加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办法》有关评价要求开展自评,并按照附件2-1编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已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年度评价,(二)请各企业根据《办法》及通知要求编制申报(评价)材料,(三)请参与评价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被撤销市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郭老师81132265张老师81155301地址:丝路创智谷(西太路与成章路西北角)5号楼606室邮箱:gl@xdz.gov.cn附件:1.第1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doc2.2024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4.承诺书.doc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23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