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长汽开管发〔2019〕48号关于印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奥迪FBU)征拆项目征拆范围内涉及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拆补偿,选取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征拆范围内资产调查及测算,由被征拆人选取1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上述征拆范围内的评估单位,二、委托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三、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1.评估机构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3.拟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2人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4.评估机构须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评估机构财务要求:须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6.评估机构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有意参加报名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并附下列材料,6.公司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评估信用记录、评估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无违法、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三)报名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305室(西新大街2828号),联系人:姜春华联系电话:13756070916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4年5月23日附件:评估机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