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无锡市农业农村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锡农发〔2024〕24号)文件精神,将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见附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接到通知后按照锡滨政办发〔2017〕38号《关于印发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及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照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二、申报对象应按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作出诚信承诺,并填写《滨湖区项目资金申报责任承诺书》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如有虚假、违规应承担相关责任,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我局各对口业务科室,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附件:1、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2、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