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基地、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贷款贴息工作,截至2024年5月21日,共计审核和核实10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7笔16570.36万元符合政策要求贷款,申报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息631.06万元,均为小额贷款(详见附件《贷款贴息申请表》),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向社会公示7天,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745-8622342通道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