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54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郑工信节能〔2024〕1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节能〔2024〕1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次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二、申报类别1.2022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2.2022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3.2023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和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奖励4.2023年度电力储能装置补贴三、工作程序1.企业网上申报,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按照申报通知中的支持方向类别,点击“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完成网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2.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开展项目审核认定或组织专家评审,综合平衡后研究确定项目资金规模,(二)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程序咨询电话:经开区工信局86636876经开区财政局(审计局)61739695附件:1.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2.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郑州市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计局)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