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兑现2024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研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条件和标准(一)补助条件1.在本市登记注册,(二)补助及奖励标准1.补助: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年度自主研发费用每满2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2.奖励: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且自主研发费用增长率超过20%的,市科技局向市税务局获取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信息,市科技局向市税务局再次获取研发费用所属年度的相关数据,用于核算名单中符合拨付条件的企业2024年研发费用应补助金额,并作为兑现2025年研补时计算增长率的基数(经核查后获得研补资金的企业,2.研补与企业申报加计扣除年度获得的市级研发类财政补助,如该科技项目财政资金未纳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应退回相应年度已拨付研补资金与应补助资金的差额,企业应及时退回已拨付资金与应补助资金的差额(核减为0的,取消其后3年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申报资格,取消其后5年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