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及业务奖补实施办法》(苏财农〔2020〕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农业信贷担保资金24107万元下达给你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达你公司2023年政策性农担业务奖补资金10857.79万元,二、下达你公司2023年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用补助资金12215.02万元,其中:2023年已预拨617.13万元,本次实际下达11597.89万元,三、预拨你公司政策性农担业务担保费用补助及业务奖补资金1651.32万元,后续根据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及有关政策进行清算,四、省农担公司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央农业信贷担保资金用于政策性农担业务代偿补助,不得全部用于转增资本金,五、请你公司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