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各乡镇(街道)择优选择装备实力较强、技术应用较好、积极性较高、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二、遴选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一)资质条件,基地内同一地块技术应用再连续实施2年以上,应具有满足县(乡)(村)级基地作业面积和建设质量要求的拖拉机、免耕播种机、生产环节所需作业机具装备,基地在秸秆覆盖上应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免耕播种应不少于基地面积的30%,三、遴选申报材料(一)基本情况(单位简介,)(三)耕地情况(基地实施地点,)(五)技术应用情况(主推技术模式、技术路线,)(六)技术人员情况(从事保护性耕作作业技术扶持服务人员名单,)(七)技术支撑情况(与省、市科研和推广单位签订的技术服务与合作协议书,实施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乡镇(街道)政府进行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申报,请于5月27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文件《2024年县、乡(村)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附件:1.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评分标准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3.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4.推荐审核意见5.一般性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实施情况关于遴选2024年度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应用基地的通知附件1-5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