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领域:1.《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1)4个支柱产业: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申报条件:申报2024年市工程中心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依托单位须在我市注册2年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3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5人,2023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2023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以申报的市工程研究中心计),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2.申请材料及附件材料按封面、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3.所有申报材料须由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