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二、实施编码12440900456408602U3002014006010三、办理对象茂名市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四、办理条件以下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死亡待遇:(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五、受理单位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六、基本流程(一)窗口办理流程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失业人员死亡后,遗属可向我局申请申领死亡待遇,七、所需材料(一)有遗属签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三)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未注销的,提供申领死亡待遇遗属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主要承诺内容为参保人死亡时间、申领死亡待遇遗属与参保人的亲属关系等,其遗属申领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五)申领死亡待遇的遗属不是参保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提供参保人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关材料(死亡待遇发放至参保人账户的,应先按照《审核历史信息业务办事指南》提供资料申报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八、表格下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代为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授权委托书》《企业病故离休干部生前基本离休费情况表》九、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和历史信息审核等其他业务办理时间)十、办事窗口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金源盛世楼盘北门中庭一楼)4-10号社保窗口/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交通指引:3、7、8、13、15、216,核定的死亡待遇于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到遗属指定的银行账户,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