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将《泰安市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政策》修改为《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20日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根据《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发〔2023〕3号),一、支持服务业企业入库纳统,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不高于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给予不高于5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项目)同类事项满足本政策多项扶持或奖励条件的,泰发改服务〔2024〕137号关于印发《泰安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