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开封古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科学有序开展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经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同意,决定成立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现将《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见附件1)和《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2)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知悉,2024年4月23日附件1.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doc附件2.开封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