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文件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决定开展西湖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各参保单位对照《红榜名单申报发布》中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等要求,可填写《2023年度西湖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红榜名单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申报流程如下:一、申请对象:西湖区参保单位,三、申报条件:(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4)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人社和税务部门开展社保、纳税等情况检查,前三年内无经法院、税务、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依法查实的违反劳动、社会保险、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未查询到前三年内相关失信信息的,(7)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四、申报材料:填写《2023年度西湖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请表》,盖章后原件送南昌市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股,附件1:附件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附件2:附件2:《2023年度西湖区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请表》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