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毁工程修复,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第一批堤防保险理赔资金共46.4495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1年5月28日,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农业农村局水利运行管理科:0577-88529495http://cms.zjzwfw.gov.cn/view/art/2024/5/21/art_1229608383_591544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