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4〕13号),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宁海县和宁波市逐级审核,初步确定宁海绿生杨梅专业合作社等28家主体贷款贴息317.55万元,现予以公示(说明: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规定,2024年贷款贴息补助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按比例核减,折算系数为0.8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函的方式告知,联系人:葛晶晶,联系电话:89583906,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大厦E座,附件:宁海县下拨表.xlsx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