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民培训管理的通知》文件,为了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需要,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健全,7、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有承担过历年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优先考虑,三、遴选认定程序1、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2、相关主体对照条件自愿申报,4、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培训任务的需要,用以承担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5、将认定结果在宁海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四、申报时间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主体)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培训机构申报表及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方案上报县农林科教信息中心,附件:宁海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