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机构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公示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22号)、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中心办〔2022〕38号)文件要求,我处现对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6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机构地址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蓝岸街药店药店成都高新区蓝岸街103、105号成都市麦迪森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成都高新区新通南一路184号1层、186号1层成都高新鸿康堂合院诊所诊所成都高新区顺泽路576号附40号成都高新康樱金悦中医综合诊所诊所成都高新区观东一街999号3栋1层2号、3号成都高新康樱玉龙中西医结合诊所诊所成都高新区应龙南一路36号17栋1层105室成都高新瑞安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中和门诊部诊所成都高新区中和新上街124号附1号1-2层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成都高新区卫健局医保处反映,联系电话:028-63066767,特此公示,成都高新区卫健局医保处2024年5月20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